(先来一段废话)
像我这种人是很难''经营''一个blog的(所以form2开了一个friendster后就.......连我自己也忘了它的存在,刚刚才想起)
看了朋友们的blog后我也不会有那么一股的冲动...
但是刚刚躺在床上,真的是热到我发火(我家人都叫我搬去跟企儿住)
下楼看到那个肥婆(我妹)霸着电脑就去拔下她的长发(哈哈哈哈哈哈!)
那个人正在弄她的friendster,我就突然也想要一个,但是要upload很多pics, mail box又会被爆满..
(正式进入正题)
所以申请了这个blog (突然有点后悔...sobb)
Ermm.. 我会努力坚持的..希望可以跟我高二那gang死党保持联系,好想你们啊!!
P/S:在写着这篇的当儿已被打断了5,6次 ,''那个人'' 识Do啦!
1 comment:
"火有火种,水有源头,凡事都有原因
你的标题有点...哈哈..
搞笑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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